2019年4月3日 来源:健康界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其实,在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与2018年版本相比较,2019年版本落地性更强。
健康界梳理发现,2019年版本可被视为对2018年版本的细化和说明,可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考使用,同样可以作为制定地方指南、专家现场复核的依据。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评价指南》可以作为自评自建、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工具书。
《评价指南》包括指标说明、评价要点、要点解释和评价方式方法,对每条条款的意义进行说明的同时,对各条款所包含的若干评价要点进行逐条解释,并逐一提供评价方式方法。
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为例,该指南“1.1.1基本功能”描述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基本功能后详细讲述了各个等级应该达到的要求和评价方式方法。
为方便使用,个别条款提供了清单列表,包括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主要设备统计表、识别和初步诊治病种统计表、卫生技术统计表、检验检查项目统计表、基本药物配备清单等。
值得一提的是,当下基层医疗机构现状与《评价指南》中许多条款的a(优秀)、b(良好)档次存在较大差距。以《评价指南》“1.1.2主要任务”为例,乡镇卫生院需提供住院服务、开展一级常规手术;开展二级常规手术、承担辖区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等才能分别达到该条款的b(良好)、a(优秀)档次。
2018年4月,浙江卫生健康委在基层调研时发现,浙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8.5%,每千人口床位数仅有0.51张。5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有住院服务功能,床位利用率还很低。浙江的情况是全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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