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不受限制
2017年1月16日 来源:中青在线
在公立医院独大、赢者通吃的现实格局下,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则给该省公立医院立下了“瘦身令”,严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不低于1.5张要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1月13日,浙江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了该省原则上政府不再新建综合性医疗机构,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优先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
浙江省卫计委在十三五规划中,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省办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0.45张以内,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00床;市办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1.0张,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200床。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城市综合性医院。
在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数量的同时,浙江还严禁现有的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常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鼓励支持国产医用设备应用,鼓励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利用资源重组、机构拆分、举办分院、合作办医等多种途径,把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和基层延伸、转移,疏解中心城区过度密集的医疗资源。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资本在浙江省办医疗机构则一路“绿灯”。省卫计委规划要求,每个设区市要重点扶持发展2-3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探索成立医师工作室(站)、医师集团等多种形式的医师执业方式;个体诊所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该省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医疗集团,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个体诊所,鼓励探索医疗机构连锁经营。
社会资本在浙江省举办医疗机构,在投融资、土地、医保、财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方面获得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扶持。
浙江省卫计委之所以出台此规划,因为该省长期存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且配置不合理、城乡区域事业发展不均衡、服务管理能力与群众需求不匹配,以及投入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该省有关部门认为,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破题。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多重健康威胁因素叠加,人口生育政策重大调整带来的全局性、深层次影响,都对卫生计生资源承载、治理结构、服务能力等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浙江省卫计委对全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调控在30-35家医院;各县(市)原则上设置1家县(市)属综合医院,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但是,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医疗机构、老年病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机构、专科医疗机构和传染病医疗机构则,加大了投资与建设力度。
该省的有关规划还给出了具体的数字指标,每个市、县(区、市)要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各市应设有1所三级乙等以上的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到2020年,争创8-10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6-18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28-30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浙江省卫计委对基层医疗的规划要求是,每个建制乡镇都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3-10万居民范围要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20分钟服务圈”要求规划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偏远山区、海岛地区(悬水小岛)通过“定时、定点、定人”巡回服务等方式,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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