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密集出台文件 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
2014年5月4日 来源:浙江老年报
4月30日上午,浙江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州召开。
会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
省政府副省长熊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熊建平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的应对工作,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构筑了总体框架。构建了一个具有浙江特色的养老服务总体框架,即确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发展模式;提前两年实现了“9732”的基本目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70%的农村社区;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机制。二是实现了分层分类。坚持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根据老年人的不同状况和需求,确保重点,保障基本,满足多元,分层分类提供养老服务。三是规范了运行管理。坚持标准建设、规范运行,实施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推进了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建立了三级养老服务管理网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强化了要素保障。坚持责任共担、多元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实行税费减免,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业发展保障力度。
熊建平分析了浙江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指出浙江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加速、加深态势,养老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发展不够均衡,服务标准质量不高,民办养老发展明显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养老服务的发展步伐。
他强调,新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突出了需求导向,支持了民资进入,强化了政策创新,对今后浙江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全面系统安排,指导性和针对性都很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掌握精神实质,把文件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首先,要通过明确分工、制定计划、加强督查,分解落实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还要全面梳理现有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当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抓紧研究制定部门配套文件,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确保政策可操作、能落地。
“各地区落实这两个文件,只能做加法,不能做减法。政策含金量不能低于省里的。好的经验,也要在全省推广。”熊建平强调。
另外,要抓紧开展需求评估,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医养融合,推进重点工作。要完善标准体系,强化信息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熊建平说,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了,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接下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促进浙江养老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傅晓风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尚清对养老服务新政策做了解读,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尚清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全力以赴抓好省政府养老服务新政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二要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要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改制;五要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六要继续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七要做好省人大《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和省政协调研等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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