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六项举措撑起失能老人服务网
2014年5月5日 来源:浙江日报
截至2013年末,杭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134.88万人,占总人口的19.1%,其中上城区占比高达26.24%,是全国最早步入老龄社会的城市之一。在这些老年人口中,有失能、半失能老人9.18万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其中城镇3.84万人,农村5.34万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有1467人。
面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杭州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机制,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统筹城乡,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了城乡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增进了社会和谐。
六项举措
撑起失能老人服务网
把失能老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建设。截至2013年底,杭州市共创建“星光老年之家”3524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社区(村)全面覆盖;为解决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的就餐问题,建设老年食堂951家,惠及3万余老年人;为做好社区(村)困难老年人的集中养老服务,创建托老所145家;建设改造居家服务照料中心530家,初步形成城市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基本惠及。
同时,优先为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市有关部门根据《杭州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和居住环境进行综合评估,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优先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范围的老年人,根据具体情况,每月可享受2至60个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补贴还可带入养老机构使用。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5.97万名城乡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其中80%以上的服务对象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
探索开展失能老人家庭照顾新模式。西湖区对照顾卧病在床失能老人一年以上的家属,开展“喘息服务”,提供临时性替代照护服务,让长期处于照护压力而产生身心疲惫或精神压抑状态的家属得到“喘息”机会,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家庭每年提供5天至28天的“喘息服务”,目前全区已有100余户失能老人家庭享受过此项服务。江干区开展针对失能老人家庭的“助护行动”,为失能老人开展每户两小时的家庭护理知识上门培训,受到老年人及家庭的好评。
积极发展养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截至2013年底,全市新增养老床位7028张,累计达到48644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61张,人均拥有床位数居全国36个大中型城市第一,其中护理型床位19515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40%,有针对性地解决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问题。杭州市福利中心开设了一幢护理楼,共有558张床,专门接收失能、失智的老年人,失能老人入住率从40%提高到了52%。去年底开业的市三福院也开设了失能老人楼和失智老人楼。全市先后涌现下城区养和医院、慈养护老中心,江干区皋亭山养老院、爱康温馨家园,萧山泰和老年康复医院等一批以老年康复、关怀、治疗为主的养老机构,同时还设立专门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入住的政府公办养老机构。
建设医养结合的社区照护体系。为解决好失能老人的居家养老和卫生诊疗之间的矛盾,杭州市民政、卫生等部门积极探索,创建以信息化为载体,通过探索建立临床影像会诊中心、心电会诊中心、病理诊断会诊中心和慢病联合诊疗中心等4大中心,使不少失能老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享受到大医院的远程会诊服务,并在社区慢病联合诊疗中心直接接受市级医院专家的现场诊疗服务。同时,经认定的残疾失能老人、失独家庭老人、贫困老人,政府帮其购买每年价值500元的“医疗服务包”,老人可以在家里免费享受每月4次上门诊疗服务,确保居家养老的失能老人既不失家庭亲情,又能享受到一定的免费诊疗。
加强为失能老人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先后举办4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累计免费培训护理员6913人,持证上岗率达到79.8%。二是积极培育社会服务组织,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三替”、“夕阳红”、“巾帼西丽”等一批知名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新培育30多家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服务人员4000余人。三是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建立为老志愿者义工联盟,开展“银龄互助”,组建义工分会,积极开展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结对帮扶服务。
统筹推进农村失能老人的关爱工作。全市建立农村“星光老年之家”3201个,覆盖所有行政村和部分自然村;农村老年食堂503家,综合性农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80家,初步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普惠。2013年底,全市共为3.15万名农村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免费上门养老服务。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的“银龄互助”活动,去年全市农村开展“银龄互助”志愿为老服务20余万人次。
五方着力
奏响社会服务爱心曲
针对老龄化加快和失能老人不断增多的现实,杭州市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拟从以下5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对失能老人的服务和关爱。
首先,为进一步满足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杭州市在每年下达养老床位建设任务时,要求建设相应比例的护理型养老床位,鼓励以收养失能老人为主的多种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规模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针对失能、失智老人专业护理机构,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接收失能老人的寄养补助。鼓励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对于500床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匹配设立独立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对于100床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独立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申请医保定点资格,符合条件的纳入当地医保定点范围。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人户分离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确立全市统一的认证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处在不同县(市、区)的失能、失智老人进入服务网,享受公平的社会关爱;在江干区和西湖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全市“喘息服务”的范围,缓解失能老人家庭负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非营利性组织,开展失智老人的筛查工作,尽早发现失智老人,帮助失智老人改善病症,延缓病程,提高生活品质。
再次,推广“银龄互助”、政府购买、志愿者服务“三位一体”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强化全社会对失能老人的关注和服务;对于全市乡镇、街道的140家敬老院,鼓励其提升改造升级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吸纳更多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托、配送餐等相关服务;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失能老人服务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2015年实现养老护理员90%持证上岗;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中的照护者提供培训;全市每年培训辅导3万名护理人员,使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员普遍得到一次培训辅导;倡导和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为失能老人提供精神慰藉或照料服务。
此外,还要通过媒体渠道,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子女敬老孝老的养老责任和意识;宣传针对失能老人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内容,引导失能老人及家属申请相关养老公共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扩大社会参与面;动员和组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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