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社会资本办医指南
2014年3月27日 来源:健康报
3月2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社会办医指南》,细化社会资本办医流程,促进社会办医项目决策落地。《指南》规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和村除外)设置诊所的人,应取得医师以上职称,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据介绍,2010年至2012年,北京市民营医院数量增长68个,编制床位数增长37.3%,卫生人员增长38.4%。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共批准设置医疗机构206家,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占79%。
《指南》提出,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下一主题:国家卫健委:全国目前已有158家互联网医院 | 上一主题:浙江省政协将调研全省养老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