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 -九游会国际

  新闻中心  >>  养老信息  >> 成都出台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

成都出台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 -九游会国际

发布时间:2014-03-24   点击率:1159

成都出台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

2014年3月18日  来源:四川在线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民政局印发了《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主体、服务对象、服务规范、资产管理等均作了要求。


《意见》指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在入住对象上,要优先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年人、高龄老人等提供服务;在收费上,基础收费实行政府核价;在资产管理上,要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不得从事养老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处置养老机构国有资产,不得以养老机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确保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长远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不断满足入住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指由政府出资兴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优先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年人、高龄老人等提供服务,基础收费实行政府核价的养老机构。

分享到:


  本文链接:成都出台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
  新闻中心  >>  养老信息  >> 成都出台关于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的意见

下一主题:国家卫健委:全国目前已有158家互联网医院 上一主题:河南省将推“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