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云帅 通讯员王绪珍 崔迎春) 近日,记者从胶州市建设局获悉,1到4月份胶州市范围的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共征缴3200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省定指标的120%,可以有效地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有序快速发展。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是向建设单位征收,然后按一定比例拨付、补贴到建筑企业,用于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险。”胶州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向建设单位征收养老保障金,可以有效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建筑企业及时、足额为企业职工缴纳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在采访中,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不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企业不能获取施工许可证,可以最大限度地督促这些企业缴纳。同时该局还规范了征收程序,严禁以各种形式擅自减免或降低比例少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
为了更好地维护相关职工合法权益,该局加大日常征收管理力度,对到期合同进行集中催缴,仅1至4月份就催缴到期合同欠款720万元,针对少数建设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拒不履行缓缴合同等问题,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1到4月份,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征缴额为3200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山东省定下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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