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执业 为何雷声大雨点小
2017年3月14日 来源:健康界
3月9日,胡一文因在武汉市武中精神病医院“兼职”,被天佑医院免除精神医学科主任职务。此事在网上流传开后,有医生评论称,天佑医院的处理方法同国家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精神背道而驰。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曾多次从政策层面为医生多点执业“松绑”。今年2月,国家卫计委连发两文,对在职医务人员申办诊所医院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进行修订,允许医生一次注册便可多区域多点执业。
一面是政策持续利好,一面却是现实屡屡受挫。多点执业要发挥实效,还需迈过几道坎儿?
门槛一:有心不敢言 医院院长不放人
全国政协委员蒋忠仆表示,医师多点执业虽然试点多年,但全国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不足医师总数的5%,且大部分是离退休医生。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蒋忠仆表示,一是因为医院为维护本院利益而“不愿放走”医生。二是医生因担心院方不满,影响自己的职务、职称晋升和在学术组织中的地位,而“不敢走”。
从医院管理者角度讲,医院提供平台和机会把一名医生培养成技术骨干,自然不希望让他到别的医院去执业。否则,医院就可能不再愿意花足够的时间和成本去培养医生。
从医生角度讲,在职医生特别是年轻医生更希望依托公立医院的平台,在医疗技术上取得长足进步,并在职务、职称晋升方面登上新台阶,他们更看重未来职业发展前景,不愿多点执业。即使部分医生有这样的想法,也因为担心引起院方不满,继而影响绩效考核和晋升机会,而不敢多点执业。
因此,若要让多点执业真正遍地开花,医生需要完成由“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王贵齐教授对此深有感触。他建议,要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用人、管人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变医生的“体制人”身份。
门槛二:制度不全 具体落地问题多
多点执业在推进过程中,还面临政策法规不够细化等问题。蒋忠仆对此直截了当地表示,当前“政策有缺陷”。
蒋忠仆建议,第一执业地点应允许医师在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基础上,法定工作日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同时,可试行“区域注册,备案管理”,即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在具有第一执业地点医师注册权的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只需到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院神经科医生陈琳也表示,医生多点执业需要配套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多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门槛三:风险规避 保障措施不能少
不得不提的是,多点执业相关法律、政策保障的不完善,也是许多医生采取慎重态度的一大原因。其中,多点执业承担的风险是医生普遍担忧的问题。
陈琳认为,目前涉及医患双方的医疗责任和意外的保险产品种类和购买的人群尚少,急需广泛推进。
蒋忠仆还指出,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多点执业医师发生医疗纠纷时,由发生医疗纠纷的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处理。
全国政协委员汤亮则认为,应进行执业医生处方的革新,这样可以更好规范“医”与“疗”的关系,带动不同内容的医患合约革新,明确医生、医院、患者三者之间各自不同的主体责任后,不仅有助于降低不必要的医患矛盾,也可以让医院更为放心大胆地支持有条件的医生,采取多种形式的多点执业,最终多方面、多层次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医疗需求。
总的来说,推行多点执业,能让群众在基层医院或民营医院就能找知名专家,助推分级诊疗,还让医生多一份合法收入,其改革方向一定是正确的。但是,要确实推进和落实多点执业,仍需从制度上、政策上为医生解绑,为多点执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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