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年内将建1000家养老驿站 便于居家养老
2016年9月1日 来源:京华时报
到2020年,本市将建成1000家养老驿站,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和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了“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包括: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达10%、享受福利保障儿童占户籍儿童人口比重达6%、护养型床位占总床位数比例达70%、每万人登记备案社会组织数达24个、社会捐赠总量占gdp比重达0.4%、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等15项具体指标。
养老驿站试点明年扩大范围
“养老是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预计到2020年,本市老年人口将达到400万。”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表示,目前北京有96%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只有4%的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因此推进居家养老发展,重点建设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驿站仍然是民政部门“十三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内容。
据李万钧介绍,今年全市计划建设150个社区养老驿站试点,明年将会继续扩大范围,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2000个养老服务驿站和老年活动场站,其中包括1000家养老驿站,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条件。
养老驿站其实就是老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在服务老人的同时,可为困境儿童、残疾人提供服务。养老服务驿站将提供生活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和心理慰藉六项基本服务,有条件的驿站还可以开展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延伸性服务。驿站一般设立10到15张床位,为社区内空巢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实施专业照护,也可为有需求的老人开展短期全托,推介和转送需长期托养的老年人到附近的养老院接受全托服务。
同时,民政部门将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深度融合,以扭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在养老机构方面,本市将合理调整养老机构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从原有的60%提高至80%,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0张,其中70%为护养型床位。
此外,“十三五”期间,本市还将实施一系列幸福养老工程,包括支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等开设老年餐桌,通过“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等方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在街道社区建立心理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力争到2020年,实现老年人精神关怀服务城乡社区(村)全覆盖。
民政资金将通过一卡通发放
据了解,经过部分区县的试点后,本市在“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应用“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持卡老年人将可以享受免费乘车、免费参观公园等多项福利待遇。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依托“北京通”平台,建设民政服务“一卡通”。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新的“一卡通”将整合民政各类救助、福利、奖励、补贴等服务保障内容,建立统一的后台服务支撑体系。“最早的各类救助资金,都是通过现金发放,后来又逐渐转成通过银行卡的方式发放,但中间还是存在一些不是直发的环节。”李红兵说,民政“一卡通”的根本理念,就是要将财政提供的保障资金进行统发,统筹后进行直接发放。
目前民政“一卡通”已经在平谷区开始试点,到2018年,民政的各类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实现社会救助、优抚、老龄等全部民政对象医疗报销的电子即时结算,同时还将探索一卡通集成金融、公交等服务功能,提供更多惠民服务项目,“以减少这些保障对象手拿多张卡的麻烦。”
2020年基本解决因病致贫
“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将强化兜底保障职能,全面实施精准救助。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董明慧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北京市目前有城乡低保12.7万人,特困人员5339人,在“十二五”时期已经完成了城乡低保标准统筹,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十三五”时期,本市将制定《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救助家庭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系统,确保实现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
此外,还将设立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实现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构建以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支撑、公益慈善为补充的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到2020年,基本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在保障儿童福利方面,“十三五”期间将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化改革,逐步扩大儿童福利制度和服务的保障范围,基本形成本市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部分职能部门执法权下放街道
李万钧表示,社区和街道是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基础单元,但在此前的工作中,街道由于缺少实际执法权,经常面临“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这一窘境。李万钧表示,街道改革的目标,就是把区政府的部分职能下沉到街道去,特别是部分职能部门的执法权,让街道既能看到问题,又能够马上解决这些问题。
“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将重点推进社区减负,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让群众就近获取各类服务,实施自我管理。
同时,李万钧介绍,“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社会组织混合登记管理体制。到2020年,本市将初步建成市、区、街三级社会组织孵化设施体系。其中,市级民政部门建成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每个区建设1个由区民政部门主导的区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力争每个街道(乡镇)建设1个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推进社工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实现持证社工不少于4万人。建设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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