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省份建高龄津贴制度
2015年8月19日 来源:健康报
在民政部8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新闻发言人、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陈日发介绍,目前,全国19个省(区、市)建立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标准;23个省(区、市)建立了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4个省(市)建立了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陈日发说,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我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8.8万多家,床位589万张,其中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1.8万家,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4.1万家。民政部将加快制定养老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落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使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
民政部还确定了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等11个地级市、天津市河西区等288个县(市、区),共计300个单位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要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所有贫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下半年,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继续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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