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慢病连续处方试点启动 7种慢病配药可增至3个月
2015年7月15日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省人社保等3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患者配药将更方便。
通知将浙江省人民医院和浙江医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医院,2016年开始,将逐步向在杭二级以上医院扩展。目前,试点病种为糖尿病、高血压,2016年将增加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病,2017年将增加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支气管哮喘。
通知还规定,慢性病连续处方笺采用“一笺三单”形式。一笺有效期为12个星期,每笺包括三张联单,每张联单有效时间为4个星期;三张联单必须连续使用,中间不能间隔。患者每次配药时,向医院药房、定点零售药店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次提供一张联单留存。
省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朱佳英说:“这等于将慢病药物从原先一个月的处方用量,调整为3个月的用量,但仍需要分段取药,即一次取一个月的药,不过,患者可以就近取药,不用非要到开具处方的医院取。”
但并不是所有慢病患者都可以开具连续处方。慢性病连续处方的适用对象是试点病种患者在试点医院经过规范治疗后,医生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省级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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