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整合城乡医疗救助
2015年6月18日 来源:人民日报
6月17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徐华、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医疗保障处处长姜宇、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忠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国办日前转发民政部等部门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张振忠认为,《意见》提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工作,并对补助的范围和标准都提出了明确规定,是制度迈向完善的一大步。
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2014年全国实施医疗救助9119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2395万人次,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724万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普遍达到了60%。徐华认为,医疗救助为群众看病、解决医疗负担方面发挥明显了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救助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制度衔接有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还有很大空间等。
2003年,我国启动农村医疗救助,2005年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姜宇说,两种制度一直独立运行,资金不能相互打通使用,造成一边钱花不完、另一边钱不够花的问题。2013年,财政部、民政部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两个账户要合并,统一使用。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要求各地于2015年底前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成两个资金账户的合并,在医疗救助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城乡按照统一规定执行。
在资金保障方面,姜宇说,我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以政府投入为主,2014年医疗救助财政资金投入约240多亿,还有一部分是社会捐赠资金,在11亿元左右。徐华表示,2014年全国慈善捐赠中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占比为10%至15%,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存在很大空间。
下一主题:国家卫健委:全国目前已有158家互联网医院 | 上一主题:北京公办养老院不再接收非保障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