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办养老院护养床位将占八成
2015年3月11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政府兜底的保障对象,到2020年逐步将公办养老机构中专门接收失能老人的护养型床位提高到八成以上。
《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其中用专门章节提到科学规划养老床位建设,将研究编制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加强对各区县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和服务保障需求预测。同时将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工作,明确改造时限,逐步将护养型床位比例提高到80%以上。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意见》提出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是2020年,所以护养型床位也将在2020年达到占比八成以上。此前相关文件提出,到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护养型床位提到七成,而本次意见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护养型床位提高到八成以上,这是要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作用,“80%的潜在含义就是这些床位都具备接待重度失能老人的能力”。
目前护养型床位比例为多少呢?“护养型床位由于要接收失能老人,最关键的是要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按照本市医养结合的推进程度,目前有三分之一的养老机构具备了内设医疗机构的条件,意味着目前大致具备护养条件的约占三分之一,要在2020年提高至八成,任务并不轻。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是市民政局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接下来还将逐渐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意见》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的模式,将公办养老机构分成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三种模式运营,并明确公办养老机构为政府兜底的3类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将重点服务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包括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包括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以及优待服务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其中,公办公营养老机构要全部接收上述对象,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都要拿出20%的床位,保证接收以上三类对象。另外,要进入公办养老机构则需要完成入住评估。
什么是护养型床位
护养型床位是专门接收失能老人的养老床位,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的一个难题是护养型床位并没有一个严格规范的标准,“需要研究一个标准,不能随便糊弄一下就自称达到护养床位条件了”。虽然在政府文件的严格定义中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但护养型床位在北京这座老龄化程度严重的城市中已有了实践经验。
寸草春晖养老院是专门接收失能老人的专业养老院,负责人王小龙昨天向北青报记者介绍,他们接收100个失能老人,提供的都是专业护养服务。他认为护养型床位和普通养老床位相比主要有三方面不同,一是硬件设施更专业,“普通老人住的可能就是一个木板床,什么都没有,我们这里护养型的床位是专业的护理电动床,可以按键自动抬高或降低床头床尾。”另外,他们还在床垫中加入自动监控设备,老人的心脏、呼吸有异常时会向护理员手中的终端报警。另一方面是人员配比不同,普通养老床位通常一个护理员能照看多个甚至十个人。“我们这儿100个老人,50个护理员,1比2,照看失能老人基本就是这个比例。”此外,护养型床位也要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
由于这些不同,王小龙介绍,成本也不同,“普通木板床可能就几百,护理床要几千,住普通养老院可能两三千就够了,护养的四五千都不算多,成本增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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