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本月起实施
2015年3月2日 来源:浙江老年报
3月1日起,《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由人代会通过的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明确了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中的职责,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在2月27日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在介绍《条例》亮点时表示。
他介绍,《条例》界定了社会养老服务的概念,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的功能和运营主体等内容。针对现在养老服务人员质量普遍不高的情况,《条例》规定了实行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入职奖励和补助制度,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服务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享受相的补贴,实行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等内容。
“浙江目前的情况是,满足特困、低保等老人的集中供养或者居家服务的养老需求没有问题,主要是提升服务水平和调整结构。”省民政厅副厅长苏长聪介绍,4.5万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由政府提供供养服务,集中供养率达到97%以上。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保障的‘托底面’也在不断扩大,包括计划生育政策下形成的独居老人群体也将逐渐纳入其中。”苏长聪说,“浙江现在养老服务的主要问题,不在于量,而是如何提高质”。今年,浙江将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三分之二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0%县(市、区)建有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数字养老
1.到去年底,全省共有社会养老床位数42万余张,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3140个,有18.5万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2.今年,浙江将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0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8万张。
3.去年,浙江省财政对养老的扶持已达5亿元,今年还会增加更多。其中,一半用于机构养老,一半用于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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