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城市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医卫服务体系
2014年11月4日 来源:健康报
近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启动暨国际项目交流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杭州市等15个城市纳入试点。
据介绍,试点城市将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研究制定医疗保险与救助的衔接办法,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推动卫生计生政策与劳动就业、致富发展、养老照护等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制定有利于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强调,各地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难点工作上先行先试,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信息共享、财政保障、监测评估机制创新,形成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良好氛围,使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安居乐业,身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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