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着力推进“543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3月21日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
拱墅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总体思路,立足拱墅实际,全力推进以“五养服务、四项措施、三级网络、二种模式”为主要内容的“5432”拱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丰富保障赡养、休养、乐养、健养、助养“五养”服务。鼓励各街道、社区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公益性用房、社会单位内部设施、社会福利机构等资源,采取自办型、合作型、承接型等方式开办老年食堂。加快建成一批集膳食供应、日常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进落实街道、社区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娱活动室、健身场所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发挥好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代办服务和家政服务,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
二是健全规范信息管理、困难关爱、标准引领、社会参与等四项举措。规范建立区、街道、社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整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及社区工作者包片联户信息,按照最需要服务的老人最优先保障服务的要求,将拱墅区户籍的低保、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失独、高龄、孤寡、空巢、独居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三类老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按照《拱墅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落实服务菜单,落实服务保障。全面推行实体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加快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加大社会参与力度。
三是构建落实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室三级管理网络。搭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形成民政牵头、街道主抓、社区参与的互动组织体系,明确各自职责。通过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认证、评级、年检制度,监督服务机构落实服务规范、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辖区养老服务规范化运转。
四是深化完善两种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社区助老员服务管理,按照“理顺关系、规范管理、提升绩效、逐步分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社区助老员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绩效考核、薪酬激励、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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